市中心区部分房地产综合开发小区配套综合整治工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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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区部分房地产综合开发小区配套综合整治工作简介
       市中心区部分房地产综合开发小区存在的使用临时水,临时电,没有修建道路,没有排水,绿化,环卫,路灯设施等基础设施不配套问题,不仅阻碍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完善配套,谁批准项目,谁监督落实”的原则,我局从2002年4月开始,对市中心区部分房地产综合开发小区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期间,通过召开专题会,在《烟台日报》上发布整治责任公告,签订责任状,每周出一期情况简报,每周召开调度会,实行招投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措施,开展了对60个小区的配套政治工作。经过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开发单位一年半的艰苦努力到2003年7月底,60给小区的配套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经综合验收,全部达到了规划设计要求,全部配套整治工作共修建道路4.43万平方米,完成绿化工程20.4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62盏,解决了8760户居民的临时用电问题,总功率35040千伏安,修建环卫设施11处,解决了296户居民的临时水问题,累计完成投资18327万元。
    整治过程中,为取得小区居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部分整治小区设立了整治工程公示牌,并在整治工作接受后设立了配套整治工程情况介绍宣传牌和“小区居民文明公约”警示牌。
    整治后的小区路平,灯明,树绿,环境优美,小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民办实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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