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烟台市2006-2007年推进住宅产业化重点工作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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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文件
烟住〔200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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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2006-2007年
推进住宅产业化重点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快住宅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结合我市实际,市建设局提出了我市2006-2007年推进住宅产业化重点工作事项,经烟台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参照《烟台市2006-2007年推进住宅产业化重点工作事项》,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相应政策,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加快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烟台市2006-2007年

推进住宅产业化重点工作事项
 
一、制订《烟台市住宅产业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在烟台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建设局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有关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2006年初对上海等地进行住宅产业化工作专题考察,2006年6月底前提出《烟台市住宅产业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初稿,报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2006年8月底前报市政府印发实施。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牵头,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具体承办
二、出台《烟台市住宅建设节约用地管理规定》
从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建筑材料使用等多角度,综合分析当前节约用地的严峻形势,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上半年提出我市住宅建设节约用地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2006年下半年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市土地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三、贯彻执行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与省建设厅、建设部加强联络和沟通,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确定、汇报资料制作、内部审核、筹备会议等,2006年-2007年每年组织不少于4个项目开展住宅性能认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四、研究提出信贷优惠政策
建议有关部门对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要求的开发项目实行优先、优惠放贷,对购买符合政府产业政策的康居示范工程、国家A级住宅、全装修住宅等的消费者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具体政策建议在2006年底前提出。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
五、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出台分户供热计量收费办法
首先提出新建小区供热改革方案,提出实施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的技术措施和鼓励政策以及收费标准,再提出旧小区(住宅)供热管网节能改造规划。2006年上半年开始调研,下半年提出方案,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六、出台《烟台市关于住宅建设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实施意见》
2006年6月底前形成太阳能成套技术在住宅建设领域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2006年9月底前出台《烟台市关于住宅建设领域推广使用太阳能成套技术的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七、出台《烟台市新建住宅小区中水、雨水搜集利用管理办法》
明确推广中水、雨水搜集利用技术的小区规模、技术指标、工作目标、地域要求等条件,并通过《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加以落实,提出中水、雨水搜集利用的收费标准、管理规定。2006年上半年进行调研,提出初步意见,下半年由市政府印发执行,2007年上半年完善规划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八、出台《关于加快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意见》
总结以往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经验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明确目标和要求,分阶段、分地域、分项目推广。2006年上半年形成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九、出台《烟台市推广使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建筑材料实施意见》
2006年在对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分类调查的基础上,2007年上半年提出符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简称3R原则)的主要建筑材料推荐目录,并提出推广使用要求、鼓励和限制政策等,2007年下半年由市政府印发,加快推广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十、推进住宅设计标准化
在符合国家规范的情况下,研究提出我市推进住宅设计标准化的对策。根据不同建筑面积,设计具有代表性的户型,确定统一协调的进深和开间尺寸,为住宅构部件和部品生产的标准化、工厂化,为建筑施工的标准化、机械化、装配化,打好基础。制定《烟台市住宅产业化推广应用成套技术》、《烟台市住宅结构标准体系》、《烟台市住宅部品体系》等规范性文件。2006年开展调研,2007年上半年形成基本框架,年底前出台有关文件、标准、规定,基本形成住宅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十一、出台《烟台市智能化住宅小区技术要点》和推广意见
根据国家规范和有关规定,2006年开展小区智能化专项调研,2007年上半年提出我市智能化住宅小区技术要点和推广意见,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十二、开展住宅部品认证工作
对目前住宅建设市场通用部品进行分类统计调查,通过开展质量抽查打假等活动,对建筑装饰材料、节水器具、节能电器(电子)产品、节能门窗、各类管线材料等分别进行认证,2006年下半年制订出台部品认证管理办法,2007年上半年开展工作,到2007年底形成第一批部品(推荐)认证目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十三、修改出台《烟台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
在《烟台市推进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试点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明确有关工作指标,出台《烟台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出台《烟台市全装修住宅装修设计导则》、《烟台市全装修住宅装修工程监理要点》、《烟台市全装修住宅室内环境监测实施意见》、《烟台市全装修住宅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烟台市全装修住宅工程税费收取协调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通过《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手段,对开发项目实施全装修住宅建设的要求、规模、范围等进行限定,推进全装修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结合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对上海等地住宅产业化工作的考察调研,2006年底前形成《烟台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初稿,2007年6月底前论证完毕并由政府或有关部门下发执行。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十四、建立《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
结合我市实际,将《山东省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意见书》与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进一步整合形成新的《烟台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文件之一。其主要内容应当体现政府产业政策的主导方向,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五个方面,提出有关经济、技术要求,鼓励和要求开发企业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住宅和公共建筑。该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十五、成立“烟台市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针对住宅产业化工作科技含量高的实际,在全市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施工技术、新材料研究、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推荐聘任一批有经验、有造诣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在制订产业政策、开展方案评审、创新施工技术、研究开发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广环保节能产品和技术检测等方面发挥作用,接受上级委托开展住宅性能认定、部品认证等相应技术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住宅产业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2006年4月底前提出专家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烟台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研究,任命或评选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并制订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
十六、引进、建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
加强招商引资和技术转化工作,通过引进、培育等多种形式,在2006年底前确定2种以上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通用住宅部品项目,经过充分论证后,通过合资、合作、新建等各种方式,2007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注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2007年下半年进入筹建阶段。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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