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增挂“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牌子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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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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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人字[2005]6号
关于同意增挂“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牌子的批复
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你院《关于申请增挂“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牌子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你院增挂“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的牌子。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为厅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从事我省住宅产业化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根据你院的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住宅产业化方面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和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与公益服务。所需人员在你院内部调剂解决。
特此批复。
二OO五年七月一日
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济编发[2001]139号
关于成立济南市住宅产业发展中心的批复
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
你办济房开拆字[2001]62号请示收悉。为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经研究,同意成立济南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心,为自收自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20人,其中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部机构设综合部、示范工程部、住宅性能评估与部品认定部、技术开发部。隶属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管理。
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示范工程的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竣工工程的验收、评比等工作;研究建立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办理住宅建设与住宅产业化的专项业务工作;拟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评定方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住宅部品推荐目录》,对不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计量、环境保护等要求及质量低劣的部品、材料实行强制淘汰;组织开展有关住宅及部品的技术开发,提供住宅技术服务;组织住宅产业化宣传活动,建设和管理我市住宅与房地产业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淄编办[2004]62号
淄编办[2004]62号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增挂“淄博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市建设委员会:
报来《关于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加挂淄博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的请示》(淄建字[2004]93号)和《关于规范淄博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职责的请示》(淄建字[2004]9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增挂“淄博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牌子,同时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增编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编制共计14名。增挂牌子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的职能为:
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起草、制定有关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和办法;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开发项目的控制性规划,制定年度开发计划,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投标;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收取、管理、使用综合开发费和综合开发管理费;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和自建自用、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等。
负责示范工程的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竣工工程的验收、评比等工作;拟订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评定办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办理住宅建设与住宅产业化的专项业务;建立住宅建材和部品的淘汰、认证、推荐制度,编订《住宅部品推荐目录》;组织开展有关住宅及部品的技术开发,提供住宅技术服务;组织住宅产业化宣传活动,建设和管理我市住宅与房地产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开展住宅咨询服务等。
此复。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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