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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1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及申报3A信用企业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12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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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在201112月下旬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信息征集及3A企业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报范围

本市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   提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度获得的县市区以上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二)201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所有税金的证明(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

(三)开发建设项目的获奖证明材料:

1、近两年(2010-2011年)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住建部表彰的(包括住建部委托中房协进行的评选),或者列为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2、近两年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省住建厅表彰的(或省住建设厅委托省房协进行评选的),或者列为省级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32011年度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委托市开发协会进行评选的)的证明材料。

(四)社会公益行为材料:

12011年度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

22011年度赞助的社会公益活动等。

(五)企业在建项目中使用的“四新”技术和产品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材料(需经市开发办住宅产业化科核实)。

(六)2011年银行资信等级信息。

(七)企业2011年度开发业绩(开发项目施工许可证)。

(八)其它需申报的信用信息。

三、   提报方式及时间等

(一)提报时间:

芝罘、莱山企业于201112272012115报送材料。各县市区于2012115日前报汇总材料。

(二)提报方式:

所有开发企业需在烟台房地产网综合信息平台上填报信用信息,其中申报3A信用企业的公司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A4纸张,按目录装订成册);芝罘、莱山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在中心区开发的外地进烟企业直接报市开发办,各县市区开发企业及在当地开发的外地进烟企业报当地开发办,由当地开发办汇总后报市开发办。

(三)公布结果

市开发办对所有申报3A企业进行审查后,报市住建局有关部门审签后,于20113月底前进行公布。

四、  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科学公正地对当地企业进行评价。

(二)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报材料,凡未按规定时间提报或提报材料不全的,缺少材料的考核项不予认定,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应的考核项考核值为零分,并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少飞   魏洪国         

联系电话:6896305   6896328

一一年十二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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