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房协鲁房协发〔2010〕3号通知精神,为了发挥我市房地产开发品牌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行业自律,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动员我市企业参加“山东省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
关于此次评选的标准及参评条件、办法等事项,请按省房协通知精神办理;凡报名参评的企业,请务于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鲁房协发〔2010〕3号
关于开展山东省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
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发挥全省房地产开发品牌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行业自律,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活动。
一、活动意义
宣传表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发展全省经济、改善广大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变城市面貌等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品牌示范效应,推动行业自律;培育一批实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和信誉好,在全省起到行业典范作用的企业,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活动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行业典范,倡导企业诚实守信和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多作贡献为主要目标。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益性的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参评要求
1.在本省注册登记、从事房地产开发、拥有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已成立企业集团且该企业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则以企业集团为单位(企业集团包括:核心企业、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含在其中)参加评选,其成员企业不再参加评选。
3.按要求向本市统计部门(或开发主管部门)统计报表,企业开发经营业绩考核认定数据以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数据为准。
4.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开发经营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评。
四、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承办。评价期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
(一)企业申报阶段:2010年3月15号至
各参评开发企业按要求填写2009年度山东省房地产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附件2)和准备申报材料(附件3),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送所在设区城市开发行政主管部门。
(二)设区城市初审阶段:
各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排名,将参评企业的前25%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省考评阶段:2010年4月15号至
成立省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由社会各届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并邀请纪检部门予以监督。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二名。下设办公室并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省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候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阶段:
将评选综合排序结果在“山东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奖牌和证书。
五、评选指标与计分方法(总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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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加分内容 |
最高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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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开发资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加8分、6分、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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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业绩 |
评价期内每完成1000万元商品房投资,加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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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期内每新开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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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期内每竣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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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期内每销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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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期内取得土地的,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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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期内每新开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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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 信誉 |
商品房质量合格率100%,评价期内无因项目建设质量、配套、销售、托欠工程款等问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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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为AAA、AA、A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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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奖励 |
开发项目被评为国家广厦奖、省级优秀住宅小区、市级优秀住宅小区的,每项目分别加10分、5分、1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加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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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项目被列为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的,每项目分别加7分、3分;受到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表彰的,每项目分别加5分、1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加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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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4分、2分、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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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国家、省级政府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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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 |
企业本评价期内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捐助资金折合人民币每3万元加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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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本评价期内纳税金额每1000万加1分。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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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积极参加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 |
5 |
六、有关要求
(一)参评企业应诚实守信,保证填写的参评数据真实。评委会在审核数据中发现有虚假冒报的,将要求改正,并提请评委会做出扣分或取消评选资格处理。如在评选揭晓后,发现有虚假冒报的,将撤消其奖项,收回奖牌。
(二)对于2009年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消费者投诉以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本年度的评选资格。
联系人:刘建平 孙 莉
电 话:0531-87087032 87087139
传 真:0531-87087025
邮 箱:SL0707@163.com
附件:
1.2009年度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2.2009年度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申报材料
附件1
序号:
山东省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
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申 报 要 求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原件,一式二份)。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申报表》首页右上角编码一栏由评审办公室负责填写。
3.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表》可以从www.sdzzfdc.gov.cn网上下载。
5.参评申报表中参评数据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填写,要保证数据真实,没有虚假。如发现虚假冒报,除要求改正外,将提请评审办做扣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6.评审办公室在审核数据中,如有疑问,将与参评企业指定的联系人联系,请参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以免影响评选进度。
7.参评企业将申报表(一式二份)送交市主管部门,同时交验证明材料。工作人员验证后,在表上注记、签字,退回证明材料原件。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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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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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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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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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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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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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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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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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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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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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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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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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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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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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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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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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简 介
可单独附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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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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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经 营情况 (万元、 万平方米) |
完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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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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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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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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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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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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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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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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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 (万元) |
用于公益事业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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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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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荣誉奖励需填写项目名称、获奖内容、颁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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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申报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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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所在 区、 县(市)主管 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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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所在 市级 主管 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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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评 委 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2009年度山东省房地产开发
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律使用A4纸。
1.目录
2.50强企业评选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企业集团参评的,须附集团批准文件、集团《章程》及子公司验资报告;
4.企业简介及200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3000字以内,不包括图片材料);
5.2009年竣工及在建项目一览表(项目按时间先后次序列出);
6.项目资料(可单独装订。每项目单列,顺序为项目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预售许可证、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建筑节能技术说明等);
7.图片材料(近三年来开发的优秀项目,每张图片大小为7英寸,由图片、图片名称、内容组成);
8.2009年获奖项证书(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9.2009年统计年报;
10.2009年财务报表;
11.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有效纳税证明、从事公益事业证明(捐助凭据或相关部门证明);
12.其他有关加分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