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二○○九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及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按照《烟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在2009年12月中旬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信息征集及
一、 提报范围
本市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 提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的各级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在2009年度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二)2009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所有税金的完税凭证。
(三)开发建设项目的获奖证明材料:
1、近两年(2008-2009年)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建设部表彰的(包括建设部委托行业组织进行的评选),或者列为国家级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2、近两年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省建设厅表彰的(或省建设厅委托省房协进行评选的),或者列为省级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3、2009年度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委托市开发协会进行评选的)的证明材料。
(四)社会公益行为材料:
1、2009年度慈善救助捐赠、社会公益捐赠等。
2、2009年度赞助的社会公益活动等。
(五)企业在建项目中使用的“四新”技术和产品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材料。
(六)银行资信信息。
(七)企业2009年度开发业绩(开发项目相关证件)。
(八)其它需申报的信用信息。
三、 提报方式及时间
芝罘、莱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在中心区开发的外地进烟企业直接报市开发办,各县市区开发企业及在当地开发的外地进烟企业报当地开发办,由当地开发办汇总后报市开发办。
(一)提报时间:
芝罘、莱山企业于
(二)提报方式:
所有开发企业需在烟台房地产网综合信息平台上填报信用信息,其中申报
(三)公布结果
市开发办对所有申报
四、 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科学公正地对当地企业进行评价。
(二)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报材料,凡未按规定时间提报或提报材料不全的,缺少材料的考核项不予认定,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应的考核项考核值为零分,并作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少飞 魏洪国
联系电话:6896305 6896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