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办:
2008年,烟台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权、自律、服务、协调”为宗旨,以推动行业和谐健康发展为目标,在加强行业宣传、培训和交流、信息发布,配合主管部门搞好房地产开发管理及住宅产业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提升了行业素质和形象,为构建和谐烟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此过程中也涌现了一批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今年支援四川汶川灾区重建工作中,协会会员企业积极行动起来,捐款捐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企业。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切实推动2009年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烟台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个人和“
一、评选内容及数量
1、优秀会员单位47个(按现有会员单位总数10%的比例予以推荐);
2、先进个人47名(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1名、企业负责人1-2名统筹推荐);
3、“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信誉较好,投诉处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2、近两年开发经营业绩不低于该企业实际资质等级的标准。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的。
4、能够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房地产开发项目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行为。
6、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年内无拖欠投诉现象。
7、小区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未发生过三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
8、商品房销售中,不存在虚假广告、违规发布广告、销售面积“缺斤短两”、合同欺诈等行为。
9、按时交纳协会会费。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较好地掌握了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所在企业加入协会两年以上,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
3、对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精而专,热爱协会工作,对辖区内企业的服务热情、周到,企业满意率95%以上。
4、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三)“5.12”社会公益慈善奖评选标准
1、今年抗震救灾企业及个人捐款100万元以上的单位;
2、支援四川灾区建设、举办义捐义演等相关活动等。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县市区(不含芝罘、莱山)开发办根据所分配名额和标准推荐本地区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
2、市开发办依据企业申报资料等情况,综合评议确定芝罘、莱山两区的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
3、所有申报、推荐都需填报相应表格,见附件一、二、三。
4、各县市区开发办于
5、各县市区开发办要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辖区内的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
附件:
一、2008年度烟台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二、2008年度烟台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先进个人推荐表三、2008年度烟台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及先进个人分配名额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