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建开发[2008]7号
关于集中办理全市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考核等项工作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开发企业:
定于
一、办理范围
二、办理程序
(一)芝罘、莱山两区开发企业直接向市开发办报送材料,由市建设局按开发业绩和资质管理相关规定作出资质延期考核意见。
(二)其它县市区开发企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及当地实际,对所属企业进行初审,审查结果报市开发办备案(市开发办将按10%的比例进行资料抽查),由市建设局作出资质延期考核意见。
三、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
(二)换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开发企业要根据烟台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意见》(烟建开发[2007]14号)要求,汇总、装订和提报有关书面资料。该文件可登陆烟台房地产开发网(www.ytfdcw.com)通知公告栏目查找。
五、延期考核意见
开发企业资质延期考核意见分为:1、准予延期;2、限期整改;3、仅限销售;4、不予延期。
(一)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标准、业绩不符合资质等级规定以及统计月报、年报不合格的企业列为整改范围,整改期半年。2008年年底视整改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二)连续两年无开发项目运作且没有拟开工项目证明的企业,列为仅限销售范围,简称限售。
(三)多项条件达不到资质管理规定的企业,不予延期;逾期未报资质延期资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资质,不予延期。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专人,集中力量,提高效率,确保及时完成。
(二)若因证书丢失等原因无法交回原资质证书的,需集中在当地媒体刊登遗失声明,随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后,方可换发新证。
(三)拟办理资质升级、核定等级、资质变更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转报;芝罘、莱山两区开发企业直接报市开发办。
(四)资料报送地点:市开发办一楼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于建华 魏洪国 联系电话:6692203 6685680
附:各县市区开发企业报送资料时间表
附件:
各县市区开发企业报送资料时间表




